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下降幅度收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提升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6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6%;降幅较上半年缩小17个百分点;不捕101人,同比下降33.1%,不捕率19.9%,同比减少0.6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106人,同比下降24.3%;决定不起诉96人,同比上升123.3%,不起诉率为7.9%,同比增加5.1个百分点。同时,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24人,占起诉数的2.2%,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94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8.5%。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72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39人,占提出总数的60.7%;同比减少了5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552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76.4%,同比增加7.6个百分点。
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49件,同比上升122.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3件,占监督数的67.3%,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5人,同比上升150%,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1人,同比下降5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7件次,同比上升46.2%,已纠正51件次,占提出数的89.4%,同比增加4.7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0件,同比下降16.7%,法院同期审结15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占审结总数的86.7%,同比下降13.3个百分点。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人,同比下降60%;同期已纠正4人,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7.2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件,同比下降77.3%;同期已纠正10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人,同比下降45.5%;同期已纠正3件,占提出数的25%,同比缩小7.5个百分点。
二、民事检察办案力度加强,对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加大
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同期审结1件,再审改变1件,占审结数的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同比下降42.9%。
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5件,同比上升52.2%。法院同期采纳21件,占提出数的60%,同比减少3.4个百分点。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件,同比下降75.9%。法院同期采纳12件,占提出数的85.7%,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办案数量提升,监督力度明显加大
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同比上升71%,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200%。
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件,同比纯增,法院同期采纳14件,占提出数的73.7%,同比纯增。
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件,同比上升143%,法院同期采纳12件,占提出数的70.6%,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力度持续加大,监督质效明显提升,“等”外领域占比大幅增加
立案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6件,同比上升217.6%。其中,民事类立案14件,占立案总数的6.4%,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202件,占立案总数的93.6%,同比减少5个百分点。
诉前程序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89件,同比上升215%。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1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5.9%,同比纯增;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78件,占94.1%,同比减少5.9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领域94件,占比最高,为49.7%,同比增加8.1个百分点;其次为资源保护领域32件,占16.9%,同比增加13.6个百分点;食品安全领域9件,占4.8%,同比减少5.2个百分点;药品安全领域3件,占1.6%,同比减少1.7个百分点;办理“等”外领域51件,占27%,同比减少14.7个百分点。
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8件,同比纯增,占立案数的3.7%。其中,民事公益诉讼7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87.5%,同比纯增;行政公益诉讼1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12.5%,同比纯增。
1至9月,法院作出一审裁判3件(均为民事),判决支持3件,占裁判案件的100%,同比纯增。
办案效果方面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81.6885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0万吨;
五、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坚持落实“少捕慎诉”理念,特殊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覆盖面扩大
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人,同比下降54.8%;不捕7人,不捕率为58.3%,同比增加3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8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6人,同比下降27.3%。
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8人,同比下降63.4%;附条件不起诉5人,同比纯增;不起诉6人,不起诉率33.3%,同比增加个29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5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0人,同比下降32%。
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一般预防4次,同比上升33.3%。开展社会调查1次,同比纯增。受众人数1844人,同比上升1744%。
六、信访数量大幅下降,司法救助力度大幅提升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525件,其中符合法律程序受理174件,同比下降35.6%;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6件,同比上升14.3%,实际救助人数23人,同比上升76.9%。
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积极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1人,同比下降82.3%;决定起诉85人,同比下降60.6%。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起诉3人。
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4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100%,较总体刑事犯罪高20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223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84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93.4%,较总体刑事犯罪高1.9个百分点。
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起诉涉及大气污染犯罪8人,同比纯增。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起诉1人,同比纯增。对3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3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15人,同比下降34.8%,起诉30人,同比持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件,同比纯增,占总数的63.3%。
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人,同比纯增;起诉16人,同比下降38.5%。
八、检察长带头办案,列席审委会数量持续上升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68件,同比上升7.8%。各级院检察长办理68件,占7.8%,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801件,占92.2%,同比减少2.3个百分点。
1至9月,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595件,占68.5%,同比减少13.1个百分点;民事、行政检察类23件,占2.6%,同比减少1.9个百分点;公益诉讼检察类185件,占21.3%,同比增加16个百分点;案件管理类65件,占7.6%,同比减少1个百分点。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2人次,同比上升71.4%。其中检察长列席4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3.3%;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8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