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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盟财政) 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盟财政)

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2 5 月 19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盟本级单位的预算。

(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部门预算指盟本级单位的预算。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锡盟检察分院内设机构17个,行政政法人员编制数85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行政政法人员76人,事业编制10人,共计86人。退休人员69人,遗属6人。

(二)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11.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2.47万元,增加57.16%,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6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社保缴费有所增长。结转上年度“两房”建设项目资金237.31万元。非税征收罚没收入计划300万元。

支出预算611.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2.47万元,增加57.16%,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6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社保缴费有所增长。结转上年度“两房”建设项目资金237.31万元。非税征收罚没收入计划300万元。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61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37 万元,占比61.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237.31 万元,占比 38.8%,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1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7万元,占比12.16%;项目支出537.31万元,占比 87.8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保缴费、遗属工资方面支出,上年度结转的“两房”建设项目资金及年初预算非税收入资金用于“两房”建设化债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11.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237.31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572.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0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退休、遗属工资方面支出上年度结转的“两房”建设项目资金及非税收入上缴。

2、卫生健康支出 37.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3、住房保障支出2.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万元,主要用于提前退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 0 %。

由于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拨款支出,因此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由于2017年我单位已上划,此经费由财政厅统一拨款,无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并在报自治区财政厅预算中体现。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0万元。主要原因是此经费由财政厅统一拨款,无本级财政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由于本单位已上划至财政厅,无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并在报自治区财政厅预算中体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3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8,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1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日罕 联系电话:0479-828553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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