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牧骑被喻为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是适应草原生产生活特点而诞生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工作队。《锡盟检察机关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检察机关“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推进会精神,助力全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满足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打造锡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靓丽品牌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以全面加强锡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目标,明确了锡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6项工作任务和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5项主要任务,对开展生态环境等公益保护工作就思想认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与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力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将更好促进“乌兰牧骑红”与“检察蓝”深度融合,在草原深处传递出检察公益诉讼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