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本院概况     检察要闻     检察动态     检察风采     专题活动     队伍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 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 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 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部门预算指盟本级单位的预算。

(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锡盟检察分院内设机构17个,行政政法人员编制数85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行政政法人员76人,事业编制10人,共计86人。退休人员68人,遗属6人。

(二)单位设置情况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733.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170.81万元,增加117.06 %,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本年度在职职工比上年度增加,基本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略有增加。二、上年度结转财政厅拨付的锡盟检察分院两房建设化债资金3886.07万元,因此较上年增加较大。

支出预算 7733.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170.81万元,增加117.06%,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本年度在职职工比上年度增加,基本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略有增加。二、上年度结转财政厅拨付的锡盟检察分院两房建设化债资金3886.07万元,因此较上年增加较大。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73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7.6万元,占比49.7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3886.07万元,占比50.25%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73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6万元,占比32.73 %;项目支出5202.07万元,占比67.2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支出,检察工作日常行政运行支出,检察办案业务经费支出,检察业务装备建设、锡盟检察分院两房建设化债资金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733.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3886.0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7253.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87.9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干警人员经费支出和检察工作日常行政运行支出及锡盟检察分院两房建设化债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7.06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7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干警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105.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 158.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5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68.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62.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535.54万元。本年度在职职工比上年度增加,基本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略有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拨款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12万元,降低21.58%。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占比4.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占比95.2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 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近年来公务接待费收支均保持4万元不变,严格保持该费用零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2.66万元,比上年增加13.9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相比上年有所增长,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费都有所增加,所以2023机关运行经费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费、邮电费等,同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6万元,包括:国产化替代打印机、台式机、便携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国产服务器,办公桌椅、机房ups电源购置更换,未检档案库房设备等。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万元。包括:执法执勤用车加油服务费3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维修和保养费2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保险费用15万元,其他印刷服务费用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 3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8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填报项目支出表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项目支出2个,公开填报项目支出总预算1316万元,占应公开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其中业务装备经费458万元、办案(业务)经费858万元。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16万元,占应公开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颖佳 联系电话:0479-8285530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84100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

  通知公告
·聚焦 | 锡盟检察机关2024年第...
·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听证员拟...
·聚焦 | 锡盟检察机关“检护民...
锡林郭勒检察微信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微信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微博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微博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头条号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头条号二...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