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展示交流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品牌创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尹桂君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全盟检察机关品牌创建成效,并就进一步推进全盟检察机关品牌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与领导垂范相统一,筑牢品牌创建的政治保证。必须持续深化“政治铸魂”,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品牌建设全过程。检察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作为品牌创建的“第一责任人”和“首席推销员”,既要谋划顶层设计,更要俯身一线攻坚,在破解队伍管理难题、推动重点任务中与检察人员并肩作战,以自身的深刻思考、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凝聚起全员参与、齐心共创的强大合力。
二是坚持精细管理与精准赋能相结合,厚植品牌创建的能力根基。要精准识别队伍结构短板与个体能力差异,对中层骨干、青年干部、专业人才等不同群体,实施分类培养计划和靶向训练项目,做到“缺什么补什么”,让培训教育紧贴实战需求。要搭建更多“跳起来摘桃子”的实战平台,通过业务竞赛、案例研讨、文书评比等“小平台”持续锤炼专业本领,让能力的提升看得见、摸得着,为品牌注入坚实的专业内核。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与实效考核相贯通,激发品牌创建的内生动力。要设定切合实际、循序渐进的阶段性目标,坚决避免“假大空”和“狠踩油门”。工作举措必须紧贴检察中心任务,从解决队伍教育管理中最迫切、最具体的问题入手,由易到难,零敲碎打,积小胜为大胜。要发挥考核“指挥棒”的正向激励作用,优化考核机制,注重实绩实效,强化标杆选树和典型引路。
四是坚持整体推进与特色培育相协调,塑造品牌创建的鲜明形象。分院要加强统筹,确保品牌建设方向不偏离全盟队伍建设品牌的总框架。同时,鼓励各院、各部门立足自身实际和业务特长,在总品牌下培育特色项目,解决自身重点难点问题。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更要勇于实践创新,探索符合锡盟实际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