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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检察分院参加锡盟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通稿)
时间:2019-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到损害,锡盟检察分院、锡盟消费者协会于2018210日共同创建了全国第一家"消协+检察"维权中心。

在消费者协会和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投诉案件中,筛选出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线索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情形,维权中心将此类案件线索报送检察分院,检察分院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处理方式。

"消协+检察"维权中心成立后,两部门发挥联动、协助执法的有效机制,集中解决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的同时,为民办实事、解难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消协+检察"消费维权中心成立至今,共收集案件线索近百件。

 

一、成立“消协+检察维权中心”的意义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到损害,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与锡盟消费者协会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消协+检察维权中心”,旨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拓宽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来源,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做到为民多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消协+检察维权中心”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消协+检察维权中心”将受理的投诉线索分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根据线索的不同类型,有三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情形,由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种,检察机关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由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经督促后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第三种,检察机关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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