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全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才库第三次会议在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召开。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伊拉图及基层院公益诉讼人才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哈斯巴根主持。

会上,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乙拉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各基层院的沟通,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为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1+4机制”
会议主要研讨、论证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公益诉讼检察“1+4机制。“1+4机制”即“落实好一个规划,做好四项重要工作”。“落实好一个规划”是指全面落实《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第一个五年规划(2018-2023)》,“做好四项重点工作”是指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绿色矿山建设、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四项重点工作。





会上,人才库成员围绕着保护锡林郭勒盟大草原公益诉讼检察“1+4机制”进行了交流发言,对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五年规划中期调整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汇报了近三年公益诉讼工作,采用PPT形式讲述了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锡盟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对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诉王某某等三人非法狩猎案进行点评。

下午分组讨论




在随后的总结大会上,伊拉图向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如何抓好“1+4”工作机制的落实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抓好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基于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针对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七个方面问题发力;二是持续抓好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活动,按照分院和自治区关于强化疫情源头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三是要抓好服务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各基层院抓紧开展督查分院交办的一批涉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非法占用土地的案件线索,抓紧推进,认真总结经验上报自治区院;四是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院在水源保护区划定、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等七项重点工作上发力。


会议通过研讨“保护锡林郭勒盟大草原公益诉讼检察‘1+4机制’”,对准确把握今后全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崭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