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27日,太仆寺旗人大常委会举办旗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邀请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诉讼监督部部长侯毅同志做“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专题讲座。培训由旗人大常委会人事委主任吴占军主持,旗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吉新华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旗大代表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侯毅检察官从什么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为什么要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怎样贯彻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培训中,侯毅检察官充分阐明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的英明决定,是当前我国国情下的正确选择,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的制度保障,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弥补公益保护主体缺位,同时也符合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是完善检察监督体系的重要职能。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要义是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而不在于是否提起诉讼或提起多少个诉讼案件。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李琪林检察长“提起诉讼是办案,督促履职也是办案”的理念为指导,公益诉讼案件无论在那个环节,只要达到公益保护效果,检察机关均应当依法终结案件进程。检察建议作为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督促无效后才提起诉讼。建议各苏木乡镇、行政机关的领导在依法严格执法的同时,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在建议要求的回复期内,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明确整改标准以及整改期限,将问题解决在诉前阶段。
在怎么做的问题上,侯毅检察官着重强调了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机制。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从线索发现与审查、调查核实、诉前程序、跟进监督和法庭审理等各个环节,均要向旗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请求指派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办理,是对公益司法保护的宣传,是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更大的作用是发挥权力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成效的强力支持和保障。
会后,该院及时建立侯毅工作室人大代表联系微信群,邀请人大代表关注检察公众微信号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众号。培训受到了参会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增强了人大代表的公益保护意识和参与公益司法保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