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镶黄旗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新宝拉格镇S208公路西侧砖厂南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通过现场取证和走访调查等细致工作,固定相关证据,于7月23日在该院检察宣告室向镶黄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责成其尽快对该区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对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依法处理,消除污染,并加强管理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镶黄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政、环卫各队深入现场进行查看并召开专项整治会议,迅速行动,从8月13日至8月16日,历时四天,共出动机械设备6台,对该处垃圾进行了清理清运和地面平整,并制作宣传标语和警示标识牌,加强对周边企业、居民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落实现场监管人员。
经过整改治理,现所涉及的垃圾全部清运完毕,环境也得以改观,于8月22日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书面回复镶黄旗检察院。
今后,镶黄旗检察院将继续加大与行政部门监督和配合,形成履职合力,积极服务本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建设,维护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