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锡盟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案流程监控案,成功入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条线典型案例。这一成果既是该院案管工作提质增效的扎实体现,更是该院深耕“头雁领航”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品牌,以队伍建设赋能业务发展的生动实践。
该案办理过程中,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依托 “头雁领航”培养品牌培育的专业办案团队,立足案件管理核心职能,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工作要求,创新构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建章立制”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将流程监控精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各环节,以专业素养和严实作风筑牢案件办理质量防线。
此次案例获评自治区检察院案管条线典型,不仅彰显了该院案管部门在“三个管理”中的枢纽作用和监督效能,更印证了“头雁领航”队伍培养品牌建设的实际成效,以“头雁”骨干带动整体办案能力提升,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检察办案质效提档升级,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治理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典型案例入选为契机,把业务攻坚成果转化为队伍建设实践经验,持续深化“头雁领航”品牌建设,进一步建强案管专业队伍。同时,不断深化“三个管理”实践,优化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强化流程监控实效,总结提炼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以高水平队伍建设支撑高水平案件管理,以高质量案件管理赋能高质效办案,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检察案管工作职责,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太仆寺旗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