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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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近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官走进东乌珠穆沁旗第二小学,开展了一场以“宪法守护青春,法律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紧紧围绕宪法与青少年权益保护这一核心,巧妙地将宪法知识融入防范校园欺凌的主题。她通过讲述几个发生在校园内、贴近学生生活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校园欺凌的常见形式、严重危害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宣讲内容重点明晰,引导同学们要“三不做”:不做欺凌的施暴者,要敬畏法律,与人为善;不做沉默的受害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勇敢保护自己;不做冷漠的旁观者,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为同学提供支持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
现场互动频频,气氛热烈。检察官通过提问、情景假设等方式与同学们交流,学生们踊跃举手,积极回答,在思考和讨论中加深了对宪法原则和反欺凌知识的理解,法治的种子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悄然播撒。
此次宣讲活动内容充实、形式活泼,不仅让小学生们深刻认识到宪法就在身边,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强大后盾,更让他们明确了在面对校园欺凌时的正确态度和应对方法,有效提升了学生们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友善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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