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出庭质量,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4月22日,锡盟检察分院组织对本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受贿案件开展庭审观摩及听庭评议,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观摩及庭后评议,锡盟检察分院及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业务骨干全程参与。

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分组出示证据,精准回应争议焦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量刑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庭后的听庭评议座谈会中,盟政协委员白梅表示,通过参与此次庭审观摩,切实感受到锡盟检察分院“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了实处,今后会继续为锡盟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人民监督员孙布尔、王永强表示,本案起诉书条理清晰、论点鲜明、证据详实,公诉人对庭审节奏的把控非常到位。
下一步,锡盟检察分院将通过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活动,以“庭前研判+庭审观摩+庭后评议”的方式,让年轻检察人员在实战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在办案中锤炼真功夫,着力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