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理念,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在辖区内赛额乡村公路附近存在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四处扬弃和飘散的问题,紧邻公益林,不仅污染了周边树林及生态环境,还影响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赛汉塔拉人民政府联合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对涉案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整治,并通过采取设置集中倾倒垃圾箱、对周边居民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在此次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城乡周边、偏僻地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制定联合开展环境卫生监督常态化巡查的工作制度,杜绝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正蓝旗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治理“脏、乱、差”为工作重点,组织动员村“两委”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对沿路杂草、垃圾、生产废弃物等进行清理,提高乡村宜居水平;开展义务扫雪活动,对帮扶村包联户院内积雪进行清扫,保障包联户早日恢复生产生活;组织党员干警下基层,修缮包联村坑洼道路,确保村民出行安全,提升村容形象。全盟检察机关以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建议40余件,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或占用草原林地5000余亩,助力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
风平岸宽扬帆起,村强民富事业兴。锡盟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责任感、抓铁有痕的使命感,进一步发挥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职能,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