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锡盟检察分院第一检察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立足平安锡盟建设,开拓思路谋发展,苦练内功重自强,有力推动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工作往更优、更强方向发展。
第一检察部检察人员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出庭支持公诉。
第一检察部充分发挥诉讼主导地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推动平安锡盟建设。把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在办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多起案件中,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效果突出。此外,坚持从重从快惩治毒品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新型毒品、走私毒品犯罪案件。通过对下业务指导,提升普通、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好评。2022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2021-2022年度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2023年荣获2022年度“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2025年开展全盟公诉人暨全盟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竞赛活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第一检察部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锡盟检察分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准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以赴投入专项斗争工作。被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部门所属检察人员分别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锡盟先进工作者称号、被评选为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成员。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平安建设触角
2024年送法下乡。
第一检察部依法打击普通、重大刑事犯罪的同时,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平安建设触角,加大社会管理参与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积极推进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加强寄递企业安全监管,为锡盟寄递行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二是为及时掌握本地区命案案件特点,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对锡盟近年以来受理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涉命案案件进行了分析,对本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建言献策。该调研获锡林郭勒盟政法委批示,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作为经验材料推广,部门检察人员入选“普通犯罪人才库”、“两项监督工作人才库”和“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类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