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制度既是激励罪犯积极改造、实现自我救赎的重要途径,也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举措。在办理罪犯李某假释案件过程中,锡盟检察分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公开听证说理,全程跟踪监督,让假释案件办理既守法律底线,又传司法温度。
10月29日,锡盟检察分院针对罪犯李某假释案件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3名具有相关经验的听证员,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罪犯家属到场陈述意见,部分管教民警和服刑人员参与旁听。听证会由锡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桂君主持。
听证会上,监狱代表介绍罪犯改造情况和报请假释理由,案件承办人介绍案件办理情况,罪犯本人陈述认罪悔罪态度、改造情况和假释后的规划,罪犯家属进行补充陈述。随后,听证员围绕“罪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等核心问题,向监狱代表、罪犯及家属进行提问,经评议后发表评议意见。听证全程录音录像、记录详实,既保障了各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让假释决定的作出更加透明、公正、有说服力,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尹桂君检察长亲自担任该案承办检察官,全程主导案件办理,以“头雁效应”带动整体办案水平提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尹桂君检察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局限于审查案卷材料,亲自到监狱调查核实,与罪犯李某、互监小组罪犯和包组民警进行谈话,通过面对面交流,精准判断罪犯的认罪悔罪态度和再犯罪风险。
为做好罪犯假释工作,锡盟检察分院与锡林浩特监狱进行常态化沟通,同时锡盟检察分院驻狱检察室检察人员定期深入监狱各监区,了解掌握罪犯的犯罪类型、改造表现、认罪悔罪态度等关键信息,重点关注可能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为后续审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锡盟检察分院驻狱检察室依法派员列席锡林浩特监狱罪犯减刑、假释评审会议,发表监督意见,督促锡林浩特监狱及时、全面启动社区调查评估程序,确保案件办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听证会后,锡盟检察分院检察人员积极开展现场释法说理,旁听罪犯咨询假释相关法律法规,表达积极改造、争取假释的意愿。
假释决定的作出并非监督的终点,下一步锡盟检察分院将常态化回访监督,通过定期走访,动态掌握假释人员矫正状态,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督促各方责任落实,防范脱管漏管及再犯罪隐患,实现从“出狱门”到“回归路”的全程闭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