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79人;不捕190人,不捕率33.39%。共决定起诉1348人,决定不起诉389人,不起诉率22.3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75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50件,占监督数的66.67%。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28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7.37%。
3.刑事抗诉。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9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8件,占审结总数的88.89%。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4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3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人。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84件,提出监督意见8件,其中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抗诉1件。抗诉改变率100%。(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5.45%。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8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对涉及虚假诉讼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抗诉改判1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案件13件。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其中提出监督意见数4件,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4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2.31%。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7件,法院和行政机关采纳24件,同期采纳率88.89%。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一)立案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6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82件。(二)诉前整改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128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月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7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