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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情况
时间:2021-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持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案件数量增加,办案质效平稳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1人,同比上升3.70%;不捕159人,同比上升57.43%;不捕率27.41%,同比增加7.49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1388人,同比上升25.27%;决定不起诉175人,同比上升82.30%;不起诉率11.31%,同比增加3.26个百分点。
  
  从起诉的罪名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537人,同比上升84.20%;排在第二位的是故意伤害罪104人,同比下降9.60%;排在第三位的是盗窃罪92人,同比下降14.01%;排在第四位的是开设赌场罪76人,同比上升484.60%; 排在第五位的是交通肇事罪63人,同比上升3.30%。

 

  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已提起公诉2人,其中袭警罪1人,高空抛物罪1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之的85%以上;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879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809人,占提出总数的92.03%,同比增加30.56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21件,同比下降147.62%,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件,占监督数的38.09%,同比减少31.14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人,同比下降60.00%;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0人,同比下降4.8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2件次,同比上升13.33%,已纠正31次,监督采纳率为59.62%,同比下降33.71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3件,同比上升30.00%,法院同期审结7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5件,占审结总数的71.42%,同比上升29.75个百分点。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同比纯增,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0.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9件,同比下降10.00%,已纠正8件,纠正率为88.89%,同比下降11.11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人,同比下降75.00%;同期已纠正3人,纠正率100.00%,同比增加16.70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人,同比纯增。

 

  二、民事检察办案量稳中有升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5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上升200.00%;法院同期采纳9件,占同期提出数的75.00%,同比纯增。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下降77.10%。法院采纳4件,占提出数的50.00%,同比减少12.87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5件,同比上升164.70%,法院采纳21件,占提出数的46.67%,同比减少18.05个百分点。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得到加强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上级院采纳并提出抗诉1件,同比纯增。跟进监督案件提请抗诉1件,上级院采纳并提出抗诉意见1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66.7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下降65.00%。法院采纳5件,占提出数的71.43%,同比增加1.43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下降29.40%。法院同期采纳11件,占提出数的91.67%,同比增加21.08个百分点。

 

  (四)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1年1至9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1件,同比下降57.87%。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7件,占立案总数的18.68%,同比增加12.20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74件,占立案总数的81.32%,同比减少12.20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68件,同比下降64.40%。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5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22.06%,同比增加16.30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3件,占77.94%,同比减少15.25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1件,同比上升37.50%;占同期立案数的12.09%,同比增加8.39个百分点。其中民事8件,行政3件,各占提起诉讼总数的72.73%、27.27%。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6件,判决支持16件,占裁判案件的100.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殊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人,同比上升80.00%;不批准逮捕10人,不捕率28.57%,同比下降10.72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16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7人,同比上升6.25%。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2人,同比上升50.00%;不起诉14人,不起诉率33.33%,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2.02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6人,同比下降13.33%。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开展一般预防56次,同比上升166.70%。开展社会调查11次,同比上升1000.00%。开展法治巡讲12次,同比上升300.00%。
  
  六、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信访工作

 

  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612件,同比上升16.57%。其中重复信访51件,同比上升45.71%;占信访总量的8.33%,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同比纯增;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件,同比纯增。

 

  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案件中实际救助8人,同比下降65.22%,发放救助金15.2万元,同比下降58.92%。

 

  七、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99件,同比下降43.70%。其中检察长办理74件,占14.8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25件,占85.17%。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395件,占79.16%;民事、行政检察类17件,占3.41%;公益诉讼检察类77件,占15.43%;案件管理类10件,占2.00%。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盟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0人次,同比下降16.70%。其中检察长列席4次,占比40.00%,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6人次,占比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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