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在提升中增效,凝心聚力,奋力拼搏,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呈上升状态,诉讼监督稳步推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8人,同比上升29.50%;不捕85人,同比上升102.40%;不捕率24.08%,同比增加7.21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757人,同比上升11.00%;决定不起诉91人,同比上升54.20%;不起诉率10.84%,同比增加2.75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283人,同比上升74.70%;排在第二位的是故意伤害罪60人,同比上升3.40%;排在第三位的是开设赌场罪58人,同比上升544.40%;排在第四位的是盗窃罪54人,同比下降11.50%;排在第五位的是交通肇事罪43人,同比上升19.40%。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09人,占同期审结人数的73.82%,同比减少8.22个百分点。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94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349人,占提出总数的88.58%,同比增加28.28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373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4.67%,同比增加34.37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3件,同比上升33.33%,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占监督数的66.67%,同比纯增。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7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40.0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8件,同比下降24.32%,已纠正9件,监督纠正采纳率为32.14%,同比下降62.45%。
4.刑事抗诉。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7件,同比上升50.00%,法院审结5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占审结总数的40.00%,同比持平。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同比纯增;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件,占提出纠正数的100.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6件,同比上升50.00%;已纠正4件,纠正率66.67%,同比持平。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人,同比纯增。
二民事检察办案量稳中有升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8件,同比上升28.3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同比上升700.00%;法院同期采纳8件,同比纯增;采纳率为100.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70.60%。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数的20.00%,同比减少38.82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4件,同比上升580.00%,法院采纳17件,占提出数的50.00%,同比上升142.86%。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得到加强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审结率为66.67%,同比增加12.82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持平。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50.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下降77.78%。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2021年1至6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序推进
(一)立案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同比下降63.60%。其中民事类立案14件,占立案总数的22.95%,同比减少1.74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47件,占立案总数的77.05%,同比增加1.49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6件,同比下降63.60%。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1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23.91%,同比增加9.71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5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76.09%,同比减少10.21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6件,同比上升100.00%。其中,民事3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50.00%;行政3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50.00%。
2021年1至6月,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3件,判决支持1件,占裁判案件的100.00%。
五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同比上升200.00%。不捕1人,同比下降50.00%,不捕率为25.00%,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0.92个百分点。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人,同比下降10.00%。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8人,同比上升33.33%;不起诉3人,同比下降40.00%,不起诉率27.2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19个百分点。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5人,同比下降31.82%。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开展一般预防11次,同比上升10.00%,受众人数2258人。开展法治巡讲7次,同比上升250.00%;开展法治讲座14次,同比持平。
六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信访工作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412件,同比上升50.36%;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1件,同比上升57.10%,提起救助人数3人,同比下降66.70%。
七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系统内案件258件,同比下降51.10%。其中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35件,占13.57%,同比增加6.55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223件,占86.43%,同比减少4.58个百分点。
2021年1至6 月,入额院领导办理的系统内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75件,占67.82%;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64件,占24.80%;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9件,占3.49%;案件管理类案件10件,占3.89%。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盟检察机关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同比上升200.00%。检察长列席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6.67%;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