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4日下午,在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原矿长连天俊(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庭审结束后,本案公诉团队邀请观摩庭审的盟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锡盟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官等召开听庭评议会,对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在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举证质证及出庭整体效果方面进行评议。

锡盟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克伟对公诉人的表现及相关文书的制作以及出庭意见中对被告人的法庭教育表示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出庭检察官在答辩等方面的问题。

检委会专职委员斯琴肯定了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良好表现,指出了该案文书制作的瑕疵以及公诉人在法庭用语方面不够规范等相关问题。

人民监督员朱辰龙评议:观摩庭审让非法律从业人员更加了解检察机关履职的程序,该起案件听庭评议活动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此外指出公诉人应对律师的质证给予明确的答辩等问题。

盟人大代表李佳评议:观摩庭审后感触很深,学习到了法检两院开庭的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有机会还能参与类似的活动。

其他与会人员也分别就观摩庭审后的感受发表了意见,指出了庭审中公诉人的不足和应当注意的庭审技巧。

此次听庭评议活动后,公诉团队将认真梳理汇总评议意见,有针对性的改进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将常态化的坚持听庭评议工作,助力提升全盟刑事检察队伍的出庭指控能力、庭审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