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子刚出庭支持一起抗诉案件,该案涉及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和寻衅滋事三个罪名,因原审认定部分事实错误,量刑畸轻,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后,锡盟检察分院支持抗诉。
曹子刚仔细阅卷提审原审被告人后,出庭支持抗诉,庭审过程中,围绕争议焦点有策略地展开讯问,发表出庭意见时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针对性地回应律师辩护意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长带头办案,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履行检察职责、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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