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监督机制。日前,锡盟检察分院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关于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分四部分内容,14条措施。
第一部分指出,全盟检察机关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聚焦扫黑除恶工作重点,严查检察人员涉黑涉恶的违纪违法行为;第三部分突出自律教育,严防检察人员涉黑涉恶行为的发生;第四部分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意见》的出台对全盟检察机关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为今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了纪律保障。
《意见》主要内容:
1、提升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一是深刻理解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深刻把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目标。
2、聚焦工作重点,严查检察人员涉黑涉恶的违纪违法行为。一是强化对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检察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二是强化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检察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三是强化对工作推动不力检察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强化自律教育,严防检察人员涉黑涉恶行为的发生。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强化纪律警示教育。
4、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建立线索收集排查移送机制。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四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五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六是规范信息报送工作。七是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