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上午和下午,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佟某某、被告人刘某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两起案件均由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院长陈鑫亲自承办并担任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佟某某利用担任东乌珠穆沁旗看守所医生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为刑事在押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赵俊杰提供便利、传递信息,企图帮助赵俊杰逃避处罚;被告人刘某某利用担任东乌珠穆沁旗看守所管教监管工作上的便利,通过微信信息、微信图片等方式,多次帮助赵俊杰与其妻子之间传递涉案信息,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佟某某、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两起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