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韩某等八人涉嫌强迫交易罪、韩某等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恶势力犯罪向太仆寺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韩某、梁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制作“财神”画像,被告人韩某先后纠集梁某某、郭某某等七人,有组织的采取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在内蒙古太仆寺旗和河北省沽源县境内的农业种植园区、养殖合作社等生产经营场所,恐吓、威胁他人,强迫生产经营业主接受其所送“财神”画像,索取钱财。韩某伙同常某某、郭某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强行收购他人废旧滴灌管;阻止他人收购,经协商、谈判并给付钱财后,才准许他人继续收购废旧滴灌管。八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系太仆寺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