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抓住关键环节,坚持专业办案与宣传发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作用,打出扫黑除恶“组合拳”,有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
为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部门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按照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形成整体联动、协调斗争格局。制定印发了《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工作制度》、《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交工作制度》、《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方案》等工作制度,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工作中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执法办案的工作联动,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系二连浩特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也是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该院高度重视,为保证办案质量,指派工作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涉黑案件,分管检察长两次带队到巴彦淖尔市学习涉黑案件办理经验。从审查起诉到出庭公诉院领导全程参与并选派刑事检察部门精干力量办理此案,特别是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艳军同志出庭支持公诉,顺利地完成了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为维护口岸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学习宣传相结合,提升工作质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常规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扫黑除恶”工作简报9期,及时发布了“扫黑除恶”相关案件信息、通报,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及参与度,切实提高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落实重大复杂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
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该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将发现的此类案件线索,及时移交二连浩特市监察委员会。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确保专项斗争活动成果延伸,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