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做实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检察政治工作,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要全面推进检察宣传文化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区检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十项举措”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为着力点,全方位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明晰上级院各项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在强化、内化和转化上下功夫。
三要推进从严管党治检工作。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办案不正之风。做好政治督察“回头看”工作,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抓紧抓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加强防止干预司法行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强化责任担当,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要激发新时期检察队伍新活力。高度重视人才招录培养,全面落实自治区“政法定向选调计划”,做好公务员招录相关工作,逐步优化队伍年龄、学历和专业知识结构。持续推动开展法检业务骨干互派挂职、与行政机关挂职交流工作。及时修订完善考核细则,运用好考核结果,引导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精气神。切实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吹响全盟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提升集结号。
下一步,全盟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在政治引领、选贤任能、强基固本、稳定人心方面的作用,把政治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继续坚持“检察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全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在行稳致远中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