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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先进典型 | 敖特根毕力格:检察工作的多面手
时间:2021-03-30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敖特根毕力格同志自19907月进入检察院参加工作,至今已在检察岗位上默默工作了30余年。曾任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等。现任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监管场所的执法“园丁”

   

  1995年设立驻看守所检察室,该同志成为第一任专职驻所检察干警,一干就是15年。从事监所检察工作的那天起,他既是一个监管场所的执法监督者,也是一群特殊人员的普法“园丁”。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位于市郊,那时交通不便,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自行车,到了刮风天,自行车也无法骑行。不管严寒酷热、风吹雨打,他几乎每天都要到看守所工作,还承担着监所检察部门所有资料的写作、整理以及报表等工作。面对这些繁琐而平淡的工作,他却从未有过怨言。凭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15年如一日的坚守在监所检察岗位上。

   

  他在负责监所检察工作期间,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作中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做到敢于监督,严格执法。对监管活动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等问题不讲情面的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监管部门规范管理;在15年的时间里,与上万名被羁押人员进行入监谈话,对被羁押人员进行思想法治教育、解读政策,促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派驻检察室前后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规范化派驻检察室和国家二级派驻检察室。

   

  跨国逃犯的追捕者

   

  20081031日,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安排敖特根毕力格同志和另外两名同志作为出国追逃劝返缉捕工作组成员,前往蒙古国,劝返畏罪潜逃该国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某。20081123日,嫌疑人郝某被成功押解回国,圆满完成跨国缉捕工作。

   

  反腐倡廉的宣传者

   

  2009年,敖特根毕力格同志离开监所检察部门,开始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一个监管场所执法监督者转变为一名反腐倡廉的宣传者和职务犯罪预防者,直到检察机关预防职能转隶至监察委。

   

  在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8年里,面向全市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180多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向市招投标部门提供竞标企业无犯罪记录查询服务2100多件次,开展预防调查20余次,案件剖析10余件,向发案单位和监管措施存在问题的机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份,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基地前后获得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授予的“全区廉政教育基地”、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察局授予的“全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自治区检察院授予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警示教育基地”称号,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荣获自治区检察院授予的“集体二等功”。

   

   

  服务检察办案的警员

   

  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转隶后,敖特根毕力格同志回到了司法警察岗位上,肩负起协助检察人员办案和保护检察官人身安全的职责。

   

  自负责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后,他高度重视司法警察队伍和履行职责的规范化、网络化管理。2018年至今,送达各种案卷材料、法律文书700多件次,协助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调查40多次,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30余次,认真履行了司法警察确保检察人员的办案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职责。

   

  检察双语工作的信使

   

   敖特根毕力格同志最初所学的的专业是蒙汉语言文字翻译。作为一名双语检察人员,30年来一直担任检察翻译工作。无论是在法律法规书籍翻译工作室、还是在中蒙检察机关工作会晤现场、案件翻译工作的队伍里,只要有需要翻译工作的地方,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2013年初,敖特根毕力格同志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检察机关刑事诉讼规则》翻译组工作,完成《刑事诉讼法》的翻译工作和三部法律译稿的初审工作。

   

   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蒙文数字平台建设初期,首次向自治区院翻译处提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增加蒙文版功能”和“在检察局域网平台增设蒙文蒙语信息平台”的构想,为全区检察机关蒙文数字平台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蒙文数字平台一期建设使用工作中主要负责法律文书的翻译、讨论研究及相关调研等工作。先后参与多次平台的研究论证工作,全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译制工作小组研讨,随同自治区院翻译处考察团队赴青海、新疆等省区就平台中应用民族语言文字情况进行调研,共完成1000多份法律文书的翻译任务和1534份蒙文法律文书的编辑排版制作工作,为全区检察机关蒙古文数字平台建设使用做出了贡献。

   

  2016年,敖特根毕力格同志受自治区检察院委托,完成《宪法》、《环境保护法》的翻译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译本的审核工作,译本于20186月由人民检察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202010月,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的安排部署,敖特根毕力格同志到自治区公安厅参加“9.06”专案翻译工作,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和公安厅专案组的充分肯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蒙两国检察机关的工作往来日益频繁。自1999年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与蒙古国东戈壁省检察院签订合作备忘录后,敖特根毕力格同志多次担任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工作翻译,出色的完成了翻译工作,受到了会晤双方会晤检察官的充分肯定,为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友好往来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敖特根毕力格同志的敬业精神和勤恳务实的工作多次荣获表彰奖励。2001年,被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荣记三等功一次;2000年至2005年期间前后获得二连浩特市“三五”普法先进个人、二连浩特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锡林郭勒检察机关优秀监所检察干警和锡林郭勒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5年二连浩特市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先进个人;2015年、2018年两次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双语人才库;20191月,入选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名词术语委员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212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个人嘉奖。

   

  他以忠于职守践行从检初心,以爱岗敬业诠释使命担当,以勤勤恳恳工作抒写了30年的检察芳华,坚守检察职业操守,一步一个脚印,走过了30年的检察职业之路,把自己的担当、使命融进了热爱的检察工作中,用心诠释着检察人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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