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由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负责抽样评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的“下查上”工作正式启动。此次抽样评估“下查上”共从锡盟两级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52名,由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立宏带队。
锡盟检察分院“下查上”评估组全体干警于11月14日夜里从锡林浩特市乘坐火车出发,于11月15日早晨抵达呼和浩特市。在登记入住宾馆稍做休整后,评估组即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投入“下查上”抽样评估工作。
上午10时,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在自治区院西附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下查上”对接协调会,会议由自治区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志强主持,自治区院各业务条线联络员、锡盟检察分院评估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王志强主任强调,自治区院各业务部门要以对检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抽样评估工作,积极配合评估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查上”评估工作。锡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立宏对评估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下查上”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明确原则与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评查工作;三是遵守评查纪律,加强与区院的协调对接。
会后,评估组与各业务条线的联络员进行了对接,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紧张的评查工作中。评估组将严格按照《2017年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评查内容和方式,对自治区检察院民行、公诉、控申、刑执、侦监、案管、反贪、反渎、预防、技术、法警、法研等检察业务部门2016年10月—2017年9月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评估组通过审阅卷宗、审查材料、核对数据、实地查看、检查网上办案应用系统等方式,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总结好的工作经验与亮点,并针对各业务部门工作上的不足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建议。
锡盟检察分院评估组通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下查上”工作,将交流学习到优秀、宝贵的经验,对提高我盟检察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推动工作科学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此次对自治区检察院业务工作的“下查上”是在11月8日自治区院召开的2017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抽签确定的。在动员部署会上,经过现场抽签,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及其所属的杭锦旗检察院成为今年的抽样评估“上查下”的被评估对象;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和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分别成为“下查上”对自治区检察院业务和综合工作的评估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