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感谢检察官们!你们在办案过程中不仅严谨细致,还设身处地为我们群众着想,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温暖就在身边!”近日,市民赵大爷代表远在河北省的被害人家属冒着三九严寒来到锡盟检察分院,将一面锦旗交到几位参与办理该案的检察人员手中。
锦旗背后的这桩案件还得从26年前说起。1994年的一天,锡林浩特市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被害人正是在赵大爷开办的食品加工厂帮忙的亲属。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潜逃,锡林浩特市公安局的民警们迅速排查、收集线索,由于当时侦查技术水平有限,案件一直未能告破。这起案件也成为赵大爷心里的一个疙瘩,“人是来我这里遇害的,我始终感到对他的父母妻儿有愧!”
经过不懈努力,2020年5月侦查机关终于在河北省阳原县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孟根花和检察官助理贾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由于年代久远,案卷内并无当时的立案文书,且该案从案发至破案已经过了26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应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该案作为锡盟检察分院首例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案件,两名承办人开展了一系列报请准备工作,同时在走访中了解到被害人的遗孀健康状况较差,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儿女也因父亲意外去世没能完成学业,一直靠打工为生。为了切实解决案件带来的困境,承办人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沟通,并赶赴河北、天津、北京等地走访犯罪嫌疑人配偶、子女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及派出所,了解其经济状况,反复确认该案是否有达成赔偿谅解的可能性。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两名承办人也做好起诉准备,向公安机关制发了详细的补充证据提纲,多次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锡盟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克伟对该案也高度关注,亲自带队到自治区检察院汇报该案情况。经过一系列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最终核准对李某某进行追诉,李某某也自愿认罪认罚,与检察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提起公诉后,审判机关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某无期徒刑,李某某及被害人亲属均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没有意见。
锦旗虽小,情谊无价。它不仅仅表达了当事人的感谢之情,更凝聚着人民群众对检察官的信任和鼓励。下一步,锡盟检察分院将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