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本院概况     检察要闻     检察动态     检察风采     专题活动     队伍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整合基层检察资源推进检察工作学发展
时间:2015-04-29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2008年,苏尼特左旗检察院结合各部门职能实际优化配置检察资源,在全院推行“检务分组配置”,在机构设置不变的情况下,将各内设科室整合为既独立又合作的五个“工作组”,合理配置人员、优化办案力量,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有效保证和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几年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级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全区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基层检察院建设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奖”、“全区基层检察院建设进步奖”和“全盟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称号。

  立足实际 优化配置资源

  苏尼特左旗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26人,其中:检察官20人。近年来,该院党组经过多方争取,设立了11个内设科室,但随着检察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旗直相关部门安排的一些综合性工作任务日益增多和规范,工作头绪繁多、工作人员紧缺、整体运行僵化的矛盾不断凸现。

  针对这一问题,该院大胆尝试对内部分工有机组合,优化配置检察资源,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责及业务类别和特点,将内设机构划分成“五个工作组”:控申科、政治处组成“控申接待组”;公诉科、侦监科、技术室组成“刑事案件组”;反贪局、反渎局、办公室组成“自侦案件组”;民行科、监所科、法警队组成“民行监所组”,又从各组抽调文字功底好的干警组成“文字材料组”。各组分别由一名党组成员分管,组内人员平时按各自工作职能开展工作,遇有重大疑难案件或工作需要小组协作时,则由小组负责人向检察长汇报后对组内人员工作统筹安排,从而整合力量、调动闲置人员。同时,通过这种业务人员与综合人员的合理搭配,有助于干警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带动,为各部门干警今后轮岗较快适应工作提供了实践机会,也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蓄积了后劲。

  明确职责 提升工作效率

  为了保证各小组的规范运行,该院在制定《关于对检务工作进行分组配置的暂行规定》的同时,编制了《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检务分组配置流程图》,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各小组的工作职责、人员配置和工作流程。

  控申接待组负责:承办、受理、接待公民的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的复议和复核,以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承办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受理公安机关、本院自侦案件组移送审查批捕、起诉的案件;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查。2009年,增加对本院受理的案件进行统一分流等职能,并制定《案件质量检测跟踪机制》,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流程、办案质量进行监控。

  刑事案件组负责:承办审查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批捕、起诉的案件;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进行诉讼监督,在出庭支持公诉时发现审判活动违法的,公诉人应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提出纠正;对法院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对法院判决裁定书中对被告人定罪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提出意见;讨论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变更强制措施。

  自侦案件组负责:受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的举报,报请自侦案件组组长确定侦查人员;经审查讨论后,认为需要初查的,经报检察长决定,对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经初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组长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经检察长提请检委会讨论批准,展开立案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报检察长决定,作出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意见;深入研究犯罪的原因、特点和形成规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渎职侵权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

  民行监所组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不定期对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庭审进行旁听;审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的申诉和举报;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具体意见,经检察长决定,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或者经讨论后由检察长决定,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定期检察、督促监外执行“五种人”(缓刑、假释、管制、保外就医、剥夺政治权利)的考核工作,加强对超期羁押的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及监管场所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控申接待组进行分解。

  文字材料组负责:负责起草及打印各类文件、资料,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根据案件需要,协助其他组对所办案件材料进行蒙汉文翻译,保障法律文书规范、准确使用;做好全院信息、调研等宣传稿件和内部刊物的起草、编发工作。

  日常工作中,各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办案质量。例如:“刑事案件组”制定了《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议事暂行规则》,对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批捕、起诉的案件坚持每案讨论。每次讨论均由分管检察长参加主持,承办人汇报审查案件时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听取讨论组成员提出的建议和证据疏导,有效保证了审查批捕、起诉案件的质量。推行检务分组配置以来,该院先后对受理的121件批捕、起诉案件进行了讨论,无一起错捕、错诉案件发生。“自侦案件组”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合理配置办案人员,加班加点调查取证,保证了案件的高效快速侦破。几年来,“自侦案件组”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6件27人,立案7件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文字材料组”较高质量地完成了全院年度工作报告、党建工作材料等各类综合性材料30余份,起草信息调研1200余篇。

  规范管理 激发工作活力

  在“全院一盘棋”思想指导下,苏尼特左旗检察院不断强化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了更好地激发各小组的工作活力,该院每年初将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量化,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小组、科室和人头,实行了“一天的工作当天完成,一周的工作每周点评”制度,对全院业务科室工作实行月评,评出优中差,并张榜公示,让各部门之间有个比较,相互间找到差距。在日常学习上,该院在抓好集中学习,编发《党组成员学习专刊》、《学习导报》、《学习交流》等内部学刊,引导干警自学的同时,开展了分组学习活动,各小组定期进行交流讨论,谈心得、谈体会,有效在全院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2009年以来,该院8名干警先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1名干警参加全盟侦监业务竞赛荣获“全盟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2012年,参加全盟公诉人论辩赛,1名干警被授予“优秀辩手”称号。

  此外,该院以“规范化建设启动年”活动为契机,稳步推进机关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先后对各项检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编成《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手册》,干警人手一册;检察长与每位干警签订“我和检察长的约定”责任书,确定“六个不让”的工作要求,向每位干警印发了《廉洁从检随身手册》;安排专职检务督察员定期对干警执法办案、工作秩序、“禁酒令”执行及8小时以外检风检纪进行督察。并主动接受旗委、人大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聘请2名特邀监督员,有效规范干警行为,确保干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收到较好成效。几年来,该院无一起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可以看出,我们推行的“检务分组配置”,确实将本院有限的办案资源进行了优化配置,提升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办案质量,激发了干警的潜能,也加强了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干警之间的交流,使全院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有了明显改善。我们觉得,推行“检务分组配置”符合基层检察院发展实际。但我们也清楚,“检务分组配置”在基层检察工作中正式推行,仍面临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因为,目前“分组配置”只是在现有体制下的一项暂行措施,“五个工作组”只是对现有检察人员的一个“破科室”组合,如果正式推行,首先面临各小组负责人和原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职级待遇如何解决?办案人员和辅助人员如何划分?原有内设科室职能与各小组职能如何衔接等问题。而有些问题并不是基层检察院自身所能解决的,还需要上级院和旗委等部门给予协调解决,我们也会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去探索和完善。

  通知公告
·聚焦 | 锡盟检察机关2024年第...
·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听证员拟...
·聚焦 | 锡盟检察机关“检护民...
锡林郭勒检察微信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微信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微博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微博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头条号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头条号二...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