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本院概况     检察要闻     检察动态     检察风采     专题活动     队伍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用心执法 用心待民,努力争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时间:2015-04-29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28名,其中:蒙汉兼备干警22名,占全院干警的78.6%。多年来,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本地区实际,强化民族团结意识,以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行使检察监督权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在立案、侦查等各个检察环节中推进民族团结的有效途径,着力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有效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区基层检察院建设进步奖”、“全盟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全旗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全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注重强化民族团结意识。

  搞好民族团结,提高认识是关键。近年来,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从教育引导入手,组织全体干警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较系统的邓小平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使广大干警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教育,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积极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增进民族团结,在干警中牢固树立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

  此外,该院还十分注重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对少数民族干部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照、思想上关爱”,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尤其是加大蒙汉双语干警的选拔和培养,积极为他们成才创造条件。目前,该院80%以上的少数民族干部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在担任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少数民族干部占73.3%,院里各个科室都充实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警。

  二、合理配置双语工作人员。

  控申科是检察院的窗口也是整个检察程序的入口,为体现便民利民的原则,旗检察院选配了法律知识较为丰富、通晓蒙汉双语的检察官担任控申接待人员。对不通晓汉语的蒙古族举报投诉人进行双语接待、法律咨询、登记立案等司法服务。并配套印制了蒙汉双语检察工作指南,将举报投诉人的权利义务、检察官行为规范等内容以双语方式上墙。在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中,尽可能安排双语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用少数民族语言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和证人发表公诉意见,使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当事人能够清清楚楚的知道法庭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旁听的少数民族群众能够听得懂法庭审理的内容,切实的保障了少数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使牧民群众在法庭上再次受到了法制教育。近年来,凡涉及少数民族犯罪案件,该院均由少数民族干警出庭支持公诉。在审理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工作中,要求干警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认真、细致地向嫌疑人解释每一项权利、义务。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经常派少数民族干警深入看守所向在押人员讲解有关部门法律和监规,帮助在押人员学法、用法,从而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活动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

  三、努力提高蒙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

  在注重运用蒙语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同时,该院还坚持运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进行检察文书的制作,为此,院里专门聘用了兼通蒙汉双语打字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蒙文材料组,保证蒙语检察文书的核稿、发文,并由一名懂蒙语的党组成员专职签字把关,提高了各种检察文书的质量和效率。为了进一步提高蒙语文书的制作水平,该院还对蒙文检察文书进行不定期抽查,查出不足,及时改进,以此提高蒙文检察文书的质量。

  四、依托检察职能,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社会安定,是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为维护全旗经济社会稳定,该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加大职务查办力度,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对影响民族团结的案件特别是民族之间的磨擦与纠纷案件均做到妥善处理。对危害畜牧业生产、侵害百姓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在牧民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该院严厉打击,绝不姑息。2008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40件4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6件40人,不批准逮捕4件7人;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15次;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6件63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48件55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检察长接访35人(次);审查民事判决、裁定书220余份;开展监所安全联合检查50余次,召开座谈会5次;受理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5件15人,初查15件15人,立案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此外,该院针对全旗牧区法律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的实际,推行法律监督“134”模式, 着力保护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先后在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聘请法律监督员82名,在各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维权服务站”,在49个嘎查成立法律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147名牧民法律监督员,初步形成了一个覆盖整个牧区的法律监督网络,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地区的检察机关,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服务牧区、服务牧民群众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处处以民族团结为己任,从而真正作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今后,该院还将继续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民生,保障民权,为确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知公告
·关注 | 锡盟检察机关2023年第...
·关于对锡盟检察机关聘用制书...
·聚焦 | 锡盟检察机关2023年第...
锡林郭勒检察微信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微信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微博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微博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头条号二维码
锡林郭勒检察头条号二...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