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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荣同志先进事迹现场报告会在锡盟检察分院举行
时间:2018-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潘志荣,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1985年参加工作,1986年调入达茂旗检察院,1992年7月入党,现任达茂旗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派驻满都拉口岸检察室兼希拉穆仁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潘志荣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北疆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十几项荣誉称号。

 

 

8月8日,潘志荣同志应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邀请在锡盟检察分院做先进事迹现场报告。现场报告会由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立宏同志主持,在家的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潘志荣同志在现场报告开场时讲到,他是1982年-1985年期间在锡林浩特牧机校上学,对锡盟有着深厚的感情。此次来锡盟参加会议,看到锡盟三十多年的发展变化,打心里也非常高兴。

之后,潘志荣同志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向与会的70多名干警,娓娓道来他从事检察工作三十二年,坚守牧区,与牧民们手攀手、心换心结成患难与共的兄弟情谊,和在检察岗位上为群众排忧解难、慷慨相助的点点滴滴故事,并分享了潘志荣同志“会、懂、信、实”的牧区四字工作法。他的现场报告,让锡盟检察分院的全体干警看到了一位草原儿女的赤子之心,看到了一位牧民们的好“安达”,聆听了一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被农牧民亲切地称为“游牧”检察官讲述的故事。

志荣同志的事迹真挚朴实、生动感人,他用实际行动模范地践行着习近平总书记“守望相助”的殷切希望,践行着一名基层检察官爱岗敬业、崇法尚德的职业操守,和为民务实、严谨用权的责任担当,深深地感动了聆听完事迹的干警们。

白立宏副检察长在报告会结尾致结束词,号全体检察干警向潘志荣同志学习,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亲民爱民、为民奉献,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开拓进取,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不断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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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潘志荣先进事迹

2016年07月01日13: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潘志荣,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1985年参加工作,1986年调入达茂旗检察院,1992年7月入党,现任达茂旗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派驻满都拉口岸检察室兼希拉穆仁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心中有党、信念坚定,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潘志荣胸怀大局,扎根基层,坚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三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任劳任怨,从未向党组织提出任何条件。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潘志荣同志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对于工作,他不分内外,无论是组织交办的,还是群众提出的,他都一丝不苟,认真对待。达茂旗气候恶劣,条件艰苦,他以苦为乐,即使面对调入市区工作的大好机会,他依然选择执着坚守。他舍小家顾大家,忙碌操劳,在检察院工作近30年,只请过6天假。因常年下乡,饮食无律,他患上了严重的肠胃病和腿部风湿,身体日渐消瘦,但仍无怨无悔。他犹如不知疲倦的“永动机”和传递正能量的“倍增器”从一点一滴做起,无怨无悔,坚持不懈,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赞扬。

心中有责、爱岗敬业,始终坚持创新进取精神

潘志荣对检察事业充满激情,曾是检察业务“门外汉”的他,经过坚持不懈地刻苦研读、虚心求教、摸索实践,成长为全区检察系统蒙汉双语检察业务专家型人才,并带动培养出一批蒙汉兼通的检察工作行家里手。他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格把好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办理各类案件610余件,无一错案。他以敏锐的职业直觉,发现并监督公安机关查处了以普通葵花籽冒充种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为农民挽回巨额损失,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品案件。他工作理念新活,在他的建议下,破坏草场案件庭审直接搬到了案发地,让农牧民身临其境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保护草原意识;他推动建立的惠民项目资金数据库,对惠民项目资金下拨使用全程进行监督,不但增强了职务犯罪预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效保障了近10亿专项资金及时安全地惠及全旗各族农牧民群众。他总结的基层少数民族地区工作“会、懂、信、实”四字要领,得到各族干部职工和农牧民普遍认可。在他的带动下,达茂旗检察院蒙汉双语诉讼、满都拉镇口岸检察室工作、基层牧区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成为全区检察系统具有影响力的品牌。

心中有民、心系百姓,始终保持亲民爱民为民公仆情怀

潘志荣从事检察工作近30年,特别是担任检察室主任以来,为了解群众法律诉求、宣传检察工作、摸排职务犯罪线索,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工作在基层农牧区,走遍全旗77个嘎查和行政村,巡访过980多个牧场点与3400多户农牧民,化解矛盾纠纷近百起,记载84000多字的《民情日记》,收集了大量检察工作第一手资料。他发挥精通蒙语蒙文的特长,通过入情入理的“话疗”,打开了一个个涉案蒙古族嫌疑人的心扉,案件成功办理,嫌疑人还表示改过自新。他专门制作蒙汉双语“检民联系卡”发到5000多名群众手中,并始终兑现24小时不关手机承诺,被百姓称为贴心“一叫通”。他三赴90公里外的犯罪嫌疑人家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为70多岁老阿妈追回7000多元的养命钱。为了协商矿山赔偿牧民事宜,他废寝忘食,因劳累过度半夜突发心脏病,经抢救转危为安几天后又奔向草原。他每年接到农牧民诉求电话近200次,次次有答复。他心里时刻记挂着群众,手机里保存着320多个农牧民群众的电话,并经常打电话问候或者唠家常。他的无私大爱超越了民族和职业的界线,与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守望相助,把牧民的事儿当成分内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儿。几年前,潘志荣在寻访时了解到,牧民斯琴高娃的丈夫因患脑血栓疾病而半身不遂,家境非常贫困,儿子秦达孟被大学录取后也因交不起学费而准备弃学。潘志荣主动承担起秦达孟的学费,一资助就是四年。他还以自己的工资收入证明作抵押,连续6年帮助贫困蒙古族牧民贷款发展畜牧养殖,将无私大爱奉献给少数民族兄弟,与少数民族同胞结下了深厚的“安达情”。

心中有戒、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

他不徇私情,坚持“三不做”(有悖良心的事不做,违反法律的事不做,有损检察形象的事不做),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和检察官的浩然正气。十几年的老朋友涉嫌骗取保险理赔款,他依法严查,绳之以法,铁面无私,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他严修司法廉明之身,从未收取涉案人员半点好处。下基层巡访办案,他自带伙食,即使在农牧民家里吃顿饭,也会按标准付费。一名熟识的嘎查干部擅自将嘎查五千多亩机动草场承包出去,套取国家禁牧补贴款4万多元,他不循私情,及时报告,彻查案件。对拍手称快的牧民的感谢,潘志荣一一婉拒:“维护牧民的合法权利,打击侵牧害牧犯罪是一名检察官应该做的。”他在工作中勇于担当。一个采矿点有人趁夜盗采,涉及国土部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协助犯案。潘志荣在现场蹲守数小时后,盗采嫌疑人现身,欲开挖掘机逃窜。暗夜中,潘志荣不顾个人安危,追出数百米,冲到车前,厉声呵斥嫌疑人下车。潘志荣的一身正气产生强大震慑,嫌疑人最终下车配合调查。

潘志荣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北疆楷模等十几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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